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
来源: 陈巧玲      发布时间:2014-03-14

由厦门理工学院设立的专项资助金,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求职过程中的经济困难。

一、申请条件

1、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经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2、有就业愿望并且有具体行动的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

1、资助金额以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所产生的交通费、求职材料制作等费用作为参考。

2、资助标准初定为普困资助和特困资助。最终资助方案根据学校当年资助总额及符合要求的学生申报情况来确定。

三、申请及评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票据;

2、二级学院初审、认定补助金额。二级学院结合学生求职情况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初评、提出补助金额建议,并将初审报告与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学生处进行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资助方案。

4、二级学院公示。对确定的资助人选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5、发放就业资助金。学院制单、通过财务处统一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上。

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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