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材料学校某生获得国家励志助学金问题的来信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9

学工处接到信访件后,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和落实,并回复如下:

同学你好,根据你1121日反映的情况,学工处请材料学院对2016-2017学年的助学金和2015-2016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重新审查,审查结果如下:
    1
、材料学院的贫困生认定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流程完整,按学校要求的流程进行公示,公示期无人提出异议,学校公示期间也未收到任何异议,按程序默认名单通过。

    2
、由于信件中反映对象不明确,给排查工作带来难度。但出于对学生反映情况的重视,学校要求学院全面排查。经比对,与信件中所描述的学生父母职业较为吻合的为13金属材料班袁泽浩同学。经学生本人提供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及了解,该生母亲为护士,父亲并非管理人员,乃出租车司机。该生由于家住河北,回家路途遥远,时常提前订机票,存在打折的机票甚至比火车票还便宜的情况,与来信反映的情况有出入。

    3
13金材班贫困认定工作于201695日于教学楼9—508开展,班级贫困认定评议小组共由18人(班干、宿舍长代表、证明人代表)组成,会议过程中小组成员对袁泽浩同学的贫困生资格并未提出异议,并且予以认定为贫困生,根据贫困程度进行了排序,该同学困难程度排序为班级16名申请困难生同学中的第16名(3人特困,13人普困),后经班级公示无异议,且全班签名确认。学院评议小组根据班级评议情况,经审议该学生生活简朴,并无发现高档消费行为,因此予以认定为贫困生。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希望可以把具体学生名字及更详细的情况告知,以便学校更好的开展工作。感谢你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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