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来源: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11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文件
厦理工学[
2014
]
53
号

关于做好2014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结合省、市、区有关2014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夏秋季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主要征集对象
我校2014届应届毕业生以及非毕业在校生(户籍不在厦门的学生也可报名)。
二、
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
征集年龄
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
四、
征集办法
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在校生填写《集美区应征青年送检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1),同时务必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应届毕业生填写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校生填写并打印《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花名册》、《登记表》和《申请表》务必于7月1日前(周日)提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逾期不予报名。大学生未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报名,未填写并提交《登记表》和《申请表》者将不能享受国家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各学院须对应征报名学生进行预政审,对有违纪处分或违法记录的学生原则上预政审不通过不予报送。
五、
征兵各阶段安排
(一)6月9日—6月30日为宣传动员报名阶段。
(二)7月1日—7月3日集美区体格初检阶段
(三)7月4日—7月15日组织政审和预定兵阶段
(四)8月15日—8月31日为复查、复审、走访、定兵阶段
(五)9月5日起为新兵运输阶段
(六)9月30日征兵工作结束
六、
大学生征集及相关优惠政策
请详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公告》(附件2)、《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附件3)。
七、
工作要求
(一)
科学筹划安排。
夏秋季征兵恰逢非毕业班学生期末考试,毕业班学生面临离校、毕业,征兵工作又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紧起来、急起来、动起来,科学筹划,合理安排,把做好征兵工作作为一项政治性任务抓紧抓好。结合各学院征兵送检学生名额分配情况,高质量完成征兵工作。
(二)
广泛开展征兵宣传。
各学院要将应届毕业生列为征集重点对象,针对毕业生务必要抓住学生返校参加毕业典礼契机,针对非毕业生要通过班会、年级大会等形式集中向每位学生宣讲传达《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公告》(附件2)和《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附件3)以及《好男儿,当兵去!——致大学生青年的一封信》(附件4)的内容,切实将国家有关征兵报名方式和政策告知每位学生,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三)
做好征兵报名组织工作。
2、
各学院须对应征报名学生进行预政审,对有违纪处分或违法记录的学生原则上预政审不通过不予报送。提醒指导应征报名学生务必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填写和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
3、
7
月1日
(周二)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书面盖章的《集美区应征青年送检人员花名册》以及学生递交的《登记表》和《申请表》统一汇总至学工处(武装部)学生养成中心(行政楼305室),电子版的《集美区应征青年送检人员花名册》同时发送到yexiaojia@xmut.edu.cn,不得逾期。
(四)
做好应征报名学生的管理工作。
夏秋季征兵正处暑假学生放假毕业生离校阶段,各学院要对应征报名学生进行有效组织管理,要求学生畅通联系方式,各学院指定负责对接学工处(武装部)的辅导员要协助联络有关学生,其他相关辅导员要积极配合。
八、
联系人:叶晓嘉 办公电话:6291608
附件:
二0一四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
2014
年
夏秋季
征兵
通知
抄送:各学院,相关部门。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14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