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评对象
我校一线在职辅导员(含兼职、赴台带队、休产病事假及外派挂职时间未超过1年的辅导员)。
二、参与测评的学生人数
每名辅导员根据抽取办法最终确定50名学生参加测评。
三、学生抽取办法
根据辅导员接受测评的时间,提前1-3天由学院分管领导与学工处工作人员共同抽签确定参与测评学生的学号尾号,在该学号尾号的学生数大于规定抽取数的情况下,按学号从小到大取满为止;在该学号尾号的学生数小于规定抽取数的情况下,依次抽取该尾号递进尾号的学生,按学号从小到大取满为止。
非毕业班辅导员可按上述办法抽取60名学生,其中后10名作为预备。毕业班辅导员可按上述办法抽取70名学生,其中后20名作为预备。
四、学生测评时间和地点的安排
1、学生测评工作集中安排在5月15日—6月20日进行。
各学院辅导员测评时段由学院与学工处相应对接中心联络员预约确定(学工处各中心联络员安排表详见附件1),按照先预约先安排原则确定相应测评时间。毕业班辅导员的测评时间可根据毕业生论文答辩、毕业典礼等集中返校时间灵活安排,毕业班辅导员测评工作需于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非毕业班辅导员测评工作须于6月20日前结束。
2、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要以方便学生,为学生营造宽松测评环境为原则确定好测评的辅导员批次、时间和地点。
3、为便于协调测评时间,请各学院至少提前1天将测评的学生名单(样表见附件2)、具体时间和地点报至学工处对接各中心联络员处。
五、学生测评现场的组织
1、各学院分管领导负责到场组织学生,按有关规定确保50人参与测评学生的数量。
2、学工处工作人员到场确认参与测评人数、抽查参与测评学生名单、介绍测评的意义和方法、分发及回收测评表。
3、分管领导和学工处工作人员清点回收测评表,确保辅导员姓名填写无误、测评表数量无误。
4、实行回避制度,被测评辅导员在测评开始及统计票数时需回避。
六、其它事项
1、各学院分管领导在组织相关学生测评时需要提前向学生明确测评的目的和意义。
2、为便于核实参与测评学生的身份,确保测评工作公平、公开,要求参与测评的学生须携带水笔以及身份证或学生证、易通卡等有效证件。
3、学工处工作人员在测评现场随机抽查不少于5名测评学生身份,如出现辅导员或学生采用冒名顶替等作弊情况,将严肃追究该辅导员或相关学生的责任。
4、学生测评结果的统计。学生离场后,分管领导与学工处工作人员当场统计测评结果,并当场记录在经学工处盖章后的统计表不得涂改。最后,分管领导与学工处工作人员在统计表签字确认。
5、联系人:学工处各对接中心联络员。
附件:1、辅导员学生测评学工处各中心联络员安排表。
2、2016-2017学年辅导员学生测评参与测评学生名单。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 5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