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中层以上(含中层)干部担任2017级新生班级兼职班导师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0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厦门理工学院关于中层以上(含中层)干部担任兼职班导师实施意见》(见附件1),进一步做好中层以上(含中层)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担任2017级新生班级兼职班导师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配备对象
2017级本科班级(含专升本班级)
二、匹配对接工作
(1)各学院根据校级分配方案(见附件2),做好本学院2017级各本科班级与分配到本学院领导干部的具体匹配工作。
(2)各学院完成领导干部与班级的匹配工作后尽快安排人员主动与有关干部联络对接,要求在9月30日前组织班级与相关干部见面。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担任兼职班导师的重要意义。在过去两年班导师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兼职班导师的联系机制,创造条件大力支持此项工作。
(2)二级学院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结合校级分配方案,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干部与具体班级的匹配及见面工作,并于9月25日前将各学院《2017级新生班级兼职班导师院级匹配情况表》(见附件3)发送至liuxiaohui@xmut.edu.cn,纸质版表格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养成中心(集美校区行政楼305室),联系人:刘晓慧,电话:6291605。
(注:各位领导干部及二级学院如在校级分配方案中发现遗漏或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学工处养成中心联系。)
附件:1、《兼职班导师实施意见》。
2、《2017级新生班级兼职班导师校级分配方案》。
3、 《2017级新生班级兼职班导师院级匹配情况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