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宣传教师先进事迹,展现教师风采和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的通知》(教师司〔2013〕7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女教师张丽莉, 面对撞向学生的失控客车,奋不顾身营救学生的英雄行为,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热爱学生、无私奉献的大爱情怀,塑造了当代青年教师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担当的光辉形象,是广大教师学习的榜样。
在我省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发现、推荐、宣传、学习像“张丽莉”一样的优秀教师,挖掘和发现身边教师的感人故事,充分展现新时期“有大爱”、“有思想”、“有方法”的教师形象,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严谨笃学、无私奉献的教师典型,对于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各地、各校要通过网站、电台、报刊等多种媒体推出活动专题,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和家长发现和推荐身边的“张丽莉”,以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征集教师故事,充分挖掘我省近年来涌现的热爱教育、潜心钻研、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向全社会展示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各地、各校和广大师生可通过组织推荐、个人推荐等方式,积极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新闻媒体推荐身边的“张丽莉”。请各设区市教育局重点推荐10名(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1名)、各高等学校推荐1名优秀教师典型人选,并于3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我厅。
(二)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宣传身边的“张丽莉”。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展示本地本校“张丽莉”式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通过组织学习会、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学习总结优秀教师的高尚品质和成功经验,加强对各基层单位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活动的宣传报道。省教育厅信息网师德建设网站将开设“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专题栏目,广泛征集和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并刊载各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相关信息。
(三)组织开展身边的“张丽莉”重点宣传活动。教育部将通过网络开设“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专题,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官方微博推荐宣传身边的优秀教师,并举办专题晚会展现各地征集的优秀教师故事。省教育厅将在福建教育电视台开设“身边的‘张丽莉’”专题宣传栏目,推出一批福建省‘张丽莉’式优秀教师典型在省内重点宣传,并推荐10名优秀教师报教育部在全国宣传。
三、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在2013年全年开展。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3月,活动准备及征集宣传;
第二阶段:4-8月,优秀教师典型宣传活动;
第三阶段:9-10月,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开展宣传;
第四阶段:11-12月,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要把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建设,提升教师整体形象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围绕活动内容,面向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各基层学校的参与积极性,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取得实效。
(二)要将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提高师德修养,牢固树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职业道德,专心教学、潜心育人,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开展相关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活动,并利用当地教育网站和相关宣传渠道进行报道。各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相关信息请及时报送我厅人事处。
联系人:陈芳苹、许四清,联系电话:0591-87091305, 87846924(传真),电子邮箱:fjsdjs@163.com。
附件:福建省教育系统“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
先进教师推荐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