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厦门理工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科研课题的通知
来源: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2-06
学生〔2016〕8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厦理工党委﹝2016﹞31号)的有关文件精神,为鼓励、支持我校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科学研究,进一步提高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我校学工干部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能力,按照以项目带动研究,以研究成果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思路,现将学校2016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具体请参照《厦门理工学院2016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科研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课题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选题指南所列题目进行课题选题。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须根据选题指南进行申报,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2014年度有承担校级学生工作专项科研课题逾期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2、为保证质量,每位课题申报人只能以课题负责人身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项课题研究,每个课题组成员为3-5人。
    3、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有关部门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课题负责人须签署承诺书(见附件2)。
    三、评审方式
课题采用招标形式,由申报人自行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结题要求
    2016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科研课题所有项目研究必须着眼于新形势下我校学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重点结合我校学生工作理念和实际,围绕解决学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规律、新方法和新途径,鼓励开展与学生工作紧密结合的实证调查研究。原则上要求课题组在一年内完成课题,确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最多一次,最长不超过一年。项目结题须提供结题报告或课题设计方案,鼓励发表论文(发表刊物有双刊号并注明课题名称、编号)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中。
    五、材料上交要求
    1、按要求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3)。
    2、申报项目于2016年12月18日(周日)前向学生工作处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及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办公室:行政楼305,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6291608,E-mail: 68529084@qq.com
 
 
 
 
   
  附件1:2016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科研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科研课题申请承诺书
   
 
  附件3:厦门理工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科研课题申请书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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