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来源: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18

 

关于我校 2014-2015 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厦门市地税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告》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社保年度新生医保参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主要为2014级新生(其他年级全日制未参保在校生也可报名参保)
二、缴费标准
1、被我校认定的困难生参保免缴费;
2、非困难学生保费120元(新调整,保费比去年增加10元,保障额度也加大,详见市地税的通知《关于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告》(http://www.xm-l-tax.gov.cn/xmdscms/content/N1353.html )。
三、申报参保流程
1 、新生参保操作方式
学院可根据《附件1:2014级学生名单参考版-含专升本(来源:2014.09.17招就处新生名单)》与新生核实,并将确认参保的新生按不同的身份代码分别在附件3和附件4中填写,其中363为被我校认定的困难学生,其他为361 ;
2 、老生参保操作方式
首先查询《附件2:厦门市地税系统已参保的我校学生信息》,已在保不能重复参保,今年上半年已办理参保的老生不用再办理,其他老生如需办理按照不同的身份代码分别在附件3和附件4中填写;
3 、信息申报及整改
(1)学生事务中心汇总各学院参保信息后,进行市地税系统网上申报;
(2)学生事务中心向各学院反馈市地税系统处理情况;
(3)各相关学院按反馈的信息进行整改;
(4)学生事务中心再次网上申报并公布参保成功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 提交纸质版《附件 5 》,加盖学院章,9 月26 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事务中心。
(二)各学院 提交《附件 3 》、《附件4 》电子版,因涉及学生隐私信息,请各学院 9 月26 日前将《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发至2013110606@xmut.edu.cn。
(三)参保人员信息,按非困难生361、困难生363两个文件分开完成。以“例如:商学院361-10人”、“例如:商学院363-10人”形式命名文件。
1 、《附件3 》和《附件4 》填写注意事项
(1)内含四个工作表,直接录入,格式严格不得变更;
(2)“录入信息”必须按照填写范例完成并准确无误;
(3)“个人姓名”填写紧凑无空格;
(4)“证件号码”录入15或18位身份证号码;有X必须大写;
(5)全部宋体10号字;
(6)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栏不填。
2 、困难生医保要求
(1)困难生必须纳入医保参保;校医务室目前已提供刷卡就医,学院需深入动员并讲清医保好处;
(2)非困难生拒绝医保参保,建议各学院让本人签名确认,并留存相关材料。
(3)因厦门市地税给予的医保参保时间早于学校困难生认定结果公布时间,如涉及到学校困难生认定结果还未公布时,暂以学院的困难生认定结果为准。
3 、特别提醒
(1)针对新生:填写需参保的新生准确信息;
(2)针对其他年级学生:首先查询《附件2》,已在保不能重复参保;
(3)厦门市生源的学生(新老生),若本年度已在家参保,无需重复参保;
五、备注
1、请各学院报送此项工作的对接人,名单OA系统本帖回复。
2、未尽事宜,可联系学生事务中心:黄涛6291309,15711587995
六、附件(请于学工BBS或OA系统中下载)
附件:2014年度医保参保工作相关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1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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