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5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厦理工学〔2017〕15号),现将学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的重要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对学生困难程度的综合评定,其结果作为学生申请或者学院推荐各类资助项目的依据,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等。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操作系统

    厦门理工学院学工系统http://ehall.xmut.edu.cn(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工作安排

1、9月20日—9月27日: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各年级(班级、专业)评议,以及学院审核认定。

2、9月27日—10月13日:学院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学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初评报告》(参见附件3),以及系统导出最终认定结果,纸质版经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院章报备至学工处学生支援中心。

四、工作要求:

1、组织有序、审核严谨。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解读《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见《学生手册》P250,按照要求培训指导学生做好网上申请工作,组织各年级(班级、专业)评议,并通过网上严格审核认定,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审核认定应重点考虑建档立卡(经扶贫部门认定的,有扶贫手册的学生)、低保、特困、残疾等兜底资助对象

2、材料存档完整、规范。学生《调查表》、《申请表》(系统可下载)、各年级(班级、专业)评议记录、学院初评会议纪要、结果,公示材料等,以及学生提交的其他材料,由各学院负责统一存档保管,以备检查。请学院注意资料保密性。若辅导员发生变动,必须做好材料移交工作。

 

 

 

 

○一二十

 

 

附件:

1.教师系统操作手册

2.学生系统操作手册

3.学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初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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